脆脆鲨

静安买房 指日可待🔥

与一个万姓写手交好 且关系甚笃

宠物

他们楼底下的告示牌贴了张寻猫启事,一只花色玳瑁,阳光底下拍的照片,瞳仁只一条线,露着一对尖牙,看着怪凶的。底下留了个微信号,写着易先生。王俊凯赶忙扫了一边的二维码,戳进去那头像也是这只玳瑁,他犹豫半天,直到身边的金毛呜呜叫了,他方才收了手机,始终没有加上微信。

 

他想事情总是水到渠成的好,趴在床上点开那张微信头像,又点开自己偶尔拍上的照片。里面是他们小区新弄的草坪,远远地蹲着一个人,一群流浪猫围着他。

 

凝视着这抹背影,忽然就把那些徐徐图之,顺序而来的道理抛之脑后,只觉察到扑腾心跳。

 

这人姓易,他原先也不知道他叫什么,是隔壁邻居的居委会阿姨告诉他的,只因有人要处理小区这群流浪猫,找了居委会,言辞中提到了这位喂养的住户。居委又去找了他,按阿姨的话来说,这人就是块石头,十分不通情理,说话待人都冷硬,她们一群老太太去了,也不知道倒杯茶给客人。

 

谈话间,王俊凯探听出他的名字来,易烊千玺。王俊凯心里想,好特别,果然人如其名。

 

他第一次见他是在他家窗台边,千玺住的那幢楼恰巧就在他走的小道旁。王俊凯那天正遛他那条叫作卷儿的金毛,突然卷儿就奔起来,他一时没牵得住,便被狗拉着走,一会终于慢下来,倒是走到条不经常来的小路。

 

他一环视,看到旁边这户人家的外窗沿上对着趴着两只猫,一只橘猫,另一只就是那玳瑁,两猫面前各放一个食盆,粮已见底。他觉得有意思,就想先把卷儿拴在那里,怕它一会叫起来。正谋到一个好地方,路另一边的一棵白玉兰,刚走到那里,一回头,看见那户开了里窗,一个年轻人站着往盆里倒猫粮。

 

他整个人白净非常,眉眼冷峻,手上却十分温柔,有一下没一下地顺着猫背,不时挠挠它下巴。他倒也没看到王俊凯,片刻关窗回了。独剩王俊凯一个,靠在那玉兰上,一手还牵着狗,兀自发呆。

 

一阵风来,折了一瓣白玉兰,砸在他肩膀上。

 

从此后,他时时能在遛狗的时候看见这个住在一楼一室的年轻人,偶尔是看他在外面草坪喂猫,偶尔是他喂窗沿边的那两只猫。这人像是突然冒出来的,总在他眼前,穿着各式衬衫,面上冷然,动作却一派温柔。

 

他大概是个外冷内热,极有爱心的人。

 

千玺这两天稍有点心烦,开窗给沿上胖墩墩的橘猫倒了粮,看它吃得心满意足,伸手挠挠它的脖颈,“你哥丢了,你也不担心。”它倒真不担心,眯着眼打哈欠。

 

他拿出手机点开微信,还是没有动静,叹了口气,出去喂外面那群祖宗了。

 

小区里那群猫,光听到他提溜的塑料袋的声就全凑过来了,五六只都仰着头朝他撒娇讨食。“阿毛,阿毛。”他唤了两声,没一只搭理他,都埋头苦吃。

 

回去总算有人给他发了消息,名字叫卷爹,头像是一条金毛露着肚皮,四脚朝天的样子。他底下写说看到寻猫启事,想帮着找。也就是不知道阿毛去了哪里,千玺点了拒绝。

 

他想错了,这人是面冷心冷,拒人千里。

 

王俊凯一腔热血泼在冰上,五脏六腑都像冻住,手机从手里掉下来,摔在他仰躺着的脸上。他是被刺激到就要反弹的性格,一个雷劈下还要蹦哒几下才够。

 

临出门前,他趴地上拥抱了一下睡着的卷儿,在它耳边悄悄讲了声,“你爹走了。”

 

千玺正边写稿边暗自后悔没给阿毛拴个定位,忽听见敲门声,从猫眼里望过去,是个不认识的小个子,眼角似翘非翘,搓着手,很不冷静的样子。他也不给开门,就隔着门问,“谁啊。”半天回了个,“我啊。”

 

千玺只当自己没听清后面的话,稍开了条缝,只露半边身,“谁?”王俊凯屏了口气,“您好,我是住在39号201的王俊凯,初次见面。”“201?居委会的人吗?”“不是,我隔壁是居委会的,我不是。”他刚想仔细解释,一想不好,这一鼓作的气,不能断了。

 

“不是不是,我不是来说这个的,其实我关注您好久了。”千玺眯眼细细打量他,穿着件红色连帽衫,黑色牛仔裤,想是不大。

 

“我觉得我喜欢你。”砰,他细软的额发,被关门时带起的风撩开。

 

千玺当他疯的,王俊凯只觉得能说上一句话也好。他的这股气,要绵延得很久。

 

于是千玺就时常能在傍晚时分见到他牵着一条金毛,在小区逛来逛去。他刚打开窗喂那只橘猫,王俊凯就从远处走过来,那条金毛犬被拴在一边的玉兰树旁,“你好。”千玺并不搭理他,他也不恼,“你丢的那只猫,好歹告诉我个名字,才好托人找。”

 

他听到是阿毛的事,才回答,“你能找到?”“我问问朋友,他在附近宠物店上班,经常有人捡了猫给他的。”“阿毛。叫它有反应。”“阿毛。好的。”他刚低着头把事情在微信和朋友说了,窗也就关上了,橘猫张嘴打个哈欠,王俊凯无奈点点它的头,橘猫磕巴着舔舔毛睡了。

 

卷儿看他过来,欢欣鼓舞地蹦了一会,王俊凯揉揉他的头,偶然回头,看窗户又打开,千玺看他一眼,收了橘猫的食盆,又关窗转身。又是这样距离,又是这样一眼,玉兰却谢了焦黄一地。

 

猫没找到,还碰见个奇怪的人,千玺把稿子写完,接到一通他家里的电话。“你姑家的儿子结婚,你去不去吃喜酒啊。”“不去,礼钱我这就转过来。”他妈妈那里诶了一声,“你这两天好吗,要我过去看看你吗,也没人照顾你。”

 

她正长吁短叹的,千玺想是有两个礼拜没回去过,“我周末回家来看你们。“他妈妈连声说好,才挂了电话。他这样年纪了,还是孤僻冷漠,总一个人,也不大出去,父母总是不安。

 

千玺拉开窗户,阿毛还没回来。

 

窗外那棵玉兰已经谢了精光,树底下一人一狗瞎蹦跶。那人慢慢走过来,“你好。”千玺没有做声,只是看了他一眼,穿了一件印花卫衣,只怕还在念书。“我前几天说的事,你不要放在心上。”

 

他不接这个话茬,只问,“阿毛有下落了吗?”“哦,他说是有人拿过类似的玳瑁来,但叫它没有什么反应。”他低头调出一张照片给千玺看了,“你瞧着是吗?”千玺接过来看,是有几分像,“不是。”王俊凯观察他神色,试探开口,“我之前告白。”

 

他刚说完这个词,千玺就要关窗,所幸王俊凯眼疾手快地拦下来,千玺倚在一边的墙上,斜睨他,“你几岁了。”“二十九。”

 

他们竟是同龄的,只是他穿着相貌,让他误会了。

 

千玺面上自然是看不出惊讶的,他把之前想好的那番话变了一变,“二十九了,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吗?”“知道啊。”他倒是很理所应当,“我心里喜欢你,就来告诉你了。我现在还是喜欢你的。”

 

“你喜欢我什么。”“不知道。”王俊凯嘿嘿傻笑。

 

“心里话?”“当然真心。”千玺再看他一眼,仍旧是笑容满面,看不出年纪。

 

他关窗走回写字台,觉得空落落的,想着王俊凯,想他大概是那种自小就开朗外向,读书的时候就能和人打成一片,工作也是如鱼得水,能和亲戚交谈甚欢的类型。自己怎么样,反着就是他的模样。

 

他是天生不怎么喜欢说话,也不大笑,没几个朋友,工作只和编辑交接。除了生活必须和喂猫,他几乎不出门。他实在是不太会说话,话题也找不出,也不爱听别人世俗的道理,难免避不开钞票,社会,婚姻。倘或有人和他提起这些,他寥寥几字就敷衍过去。

 

所以,做人怪哉,他也并不是喜欢孤独的,只是没找到个知己,就把心思全放在一团团毛茸茸的宠物上。他喜爱猫,觉得它们自有活法,不为外物而变。不像自己,既讨厌人一群凑在一起讲个不停,又觉得一个人百无聊赖。

 

他写稿时曾写过古时终南山隐士一流,嘴上是出世的道理,仍逃不过为官作宰的世俗。从心从心,他不过是个心里空空如也,无事可期的人。

 

王俊凯倒是开心得很,这两天和千玺多说两句话,都要躺在床上细细回味。他总结出一点道理,就是告白是告白,追求是追求,告白得要勇往直前,追求就是要细水长流。阿毛总没下落,他又托人问,第一次见阿毛的时候他和对面的橘猫一般大,再过了一月,它就只有那橘猫的一半了,所以王俊凯老觉得它瘦小,千玺不照顾它,去哪里饿着,恐怕它扛不了。

 

这天千玺在小区草坪喂猫,王俊凯打远处看见,先探头找能栓卷儿的地方。他慢慢踱到千玺身边,蹲在他旁边,“你好。”千玺第一次回了他,“你好。”王俊凯只恨蹲着不能跺脚,否则他一定激动地能把地都踩塌。

 

听他叫了两声阿毛,王俊凯问,“阿毛回来了?”“没有,想喊喊它,或许就回来了。”他喂完站起来,王俊凯急忙说,“等等,我把卷儿牵过来。”卷儿活蹦乱跳的,千玺想倒是像它主人,“我给它取的名字,叫卷儿。念起来方便。”

 

金毛易亲近人,千玺低低叫了一声,它便雀跃地扑上去,王俊凯连忙拖住,拍了下它的头。千玺倒是蹲下来,用他揉猫的手法搓揉卷儿,它很受用,一个劲拿头蹭千玺掌心。他本身气质阴郁,笑起来却有两个涡,如云散见月,朗朗清清。

 

王俊凯又呆呆站着,自家的狗都要和千玺跑了,他才醒过来,“卷儿!”千玺看看摇头摆尾的金毛,“它想走走,就一起吧。”他这次是沾了卷儿的光了,和千玺并肩走到他家楼下。两人一狗地走着,王俊凯陡生岁月静好之感,浮想联翩,他连日后两个人一起遛猫遛狗的构图都想好了。

 

“到了,再见。”王俊凯才回神,露着他一贯笑脸,“明天见。”明天见,可期可期。千玺垂着眼,转身开门,“明天见。”王俊凯并不明白,再见与明天见的差别,他是天然乐观,拉着卷儿两只前足,蹦跳着在人家楼门口转圈。

 

千玺透过窗户看见了也没喊他,看了一阵,看他回家背影。窗沿上的橘猫,不小心打滚从上面翻下来,千玺抱住它肥软的身子,低声一句,“傻的。”也不知道说的是谁。

 

王俊凯简直像个打卡器,按时报道。他话很多,又密,前些日子和千玺不熟,一直屏着没发作,现在简直如同竹筒倒豆一般,千玺只是听,不常回话。他心里却不怎么厌烦,王俊凯只是说一些琐碎事,就好比,“我今天要回去烧咖喱。”千玺点头。他又说,“咖喱分好多种的,放点椰浆就更浓啦。”“咖喱,不就是咖喱吗?”

 

王俊凯侧头起劲,“泰国有些咖喱是偏酸口的,你喝过冬阴功汤吗,大概是那种酸味。”千玺摇头,王俊凯自觉把卷儿拴在一边,看他蹲下来喂猫。阿毛还是没有回来,千玺还是照旧喊它两声。

 

这些天居委会反复找他提关于小区野猫处理问题,千玺以一己之力全部扛下,说是要带这几只做绝育去,大笔的费用,他也是干脆利落,不眨眼,居委会看他态度坚决,实在没办法,只好找一个人监督跟进给猫绝育的事,被王俊凯揽下来。

 

“阿毛在的话,也顺便给它做一下绝育。”千玺挠着手底下的小猫脑袋,“你回去给那些阿姨说都弄好了,再把照片给她们看了。”“我老早就和阿姨讲了。”他也摸摸小猫脑袋,小猫倒不是很喜欢他,朝他龇牙咧嘴的,王俊凯也朝它张嘴作怪。

 

刚回家没有多久,就有人咚咚敲门,王俊凯捧着一盒咖喱站在门口,笑得像个小太阳。“我做多了,送你一点。”“我有晚饭。”“再加个菜嘛,菜不嫌多。”说着就扭进来,千玺家和他本人风格一样,干净整洁,没有一点多余。

 

他平时没有朋友来,什么都端不出,连个杯子都没有,只好从冰箱里给他拿了瓶矿泉水。他两手抱着这瓶水,像环着什么稀世珍宝。“不打扰你了,我这就走了。”他又依依不舍地环顾了一周,手心被瓶外的水珠沾湿。他倒很知进退,知道千玺喜欢独处,却又控制不住自己,流露着不愿意离开的神情。

 

“要不一起吃饭吧。”千玺看着他把塑料瓶都捏得哗哗响,一对虎牙洁白又明亮,忽然想起阿毛。

 

他说的没错,加了椰浆的咖喱果然要比一般的浓厚许多。一顿饭吃完,王俊凯也没把那瓶水拧开。千玺送他到门口,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,“你还在喜欢我吗?”

 

“嗯。”

“喜欢我什么?”

“不知道。”

 

他揉乱王俊凯细软的发,不再看他赤忱的眼,“明天见。”王俊凯还握着那瓶水,笑得皱巴巴,“明天见。”

 

他回去后,仰躺在床上,手里旋着那瓶水。灯光从水中穿透,普通一瓶水也能被他看成柔波似的康河。到底是什么时候察觉到这份心情,大概是他发现世上并没有那么多巧合,怎么从那刻起就能常常看见千玺。

 

追根究底,不是机缘,是他有心的寻找。

 

想知道此刻他在做什么,想时时见他,想和他说上一句话,有时候又不贪婪那么多,只是喜欢他,只是回味这份感情,就叫人哑口无言,悸动颤栗。

 

于是沉溺,于是欢喜。

 

千玺已经习惯每日报到的王俊凯,只是这一天没有来,他强行按捺住不知何处来的疑问不安,勉强回了家,也写不出什么稿来,颇有点恍惚。坐在沙发上发呆,看着转动的秒针,想着时间。他们认识是阿毛丢的第三天,到现在恰好一月,千玺怀疑这一切都是假象,是他思虑阿毛过度,那个活蹦乱跳,永远朝气蓬勃的青年不过是他的幻想,只是为了来日可期的幻想。

 

不禁自嘲这个无端想法,到底是思虑谁过度,才变得这样患得患失。

 

门被叩响,他迟疑一秒是否幻听,就赶不及的去开。王俊凯就站在门口,头发湿哒哒地粘在一起,却还是笑得光芒四照,“带卷儿出来,没想到下雨了,只好先带它回去。又想还没告诉你,就又过来找你。”

 

千玺想伸手捻一缕他的湿发,又生生忍住,“到我这拿一把不就好了。”“接了要换,一来二往的,怕你觉得我有什么图谋。嘿嘿。”他拿手把粘在一起的头发搓开,“我就来说这个,先回去洗澡了!”

 

千玺喊住他,“你到底喜欢我什么。”不等他给出不知道的回答,他讲,“只是这张脸?我不过空有躯壳,内心贫瘠的一个人,不值得你这样喜欢。”王俊凯凝望着他半晌,“我不知道,只是喜欢你,脸,长得好看的千千万,也总有人有你这样的性子,但我不喜欢别人,我只喜欢你。”

 

只是静静站在那里,便是心上一点光,旁人怎能及半分。

 

他已诚挚到这份上,仍旧看得出千玺的迟疑犹豫。千玺没有喜欢过什么人,一无所知,又胆怯自艾,是见过衰败的赤子,进退两难。

 

“我先走了,不知道明天能不能见。”他看着黑色卫衣的背影一点点模糊,最后消失在他的视野,是谁关上的门,是自己吗。

 

第二天,他没有来,千玺也没有出去,雨下得更大,可谓滂沱。

 

第三天,他还是没有来,千玺烧了一次咖喱,没有之前的味道。

 

第四天,阿毛回来了。它从窗沿跳下来,浑身湿哒哒的,钻进躺在沙发上发呆的千玺怀里。千玺拿着毛巾把阿毛裹起来,放在胸口,贴着它的耳朵问它,“你去哪里了,这么久。”阿毛舔舔自己的爪子,打了个大大的哈欠。

 

它回来了,千玺却觉得什么东西丢了,胸口空落落的,不知道丢了什么,也不知道去哪里找。阿毛露着两颗尖尖的小牙,舔舔它好久未见的主人,千玺手指濡湿一片,他摸摸那两颗小牙,总觉得十分怀念。

 

“明天为什么不能见你呢?”他慨叹。

 

王俊凯这两天病得迷迷糊糊,依稀记得自己好像又被拒绝了一次。他刚出一身汗,总算脑仁不疼,清醒过来,就有人按门铃,他裹着被子去开门,看见千玺杵在门口,还没来得及问他怎么来了,他先开口。

 

“您好,我是52号101室的易烊千玺。”他微笑,“我觉得我喜欢你。”

 

来日方长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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