脆脆鲨

静安买房 指日可待🔥

与一个万姓写手交好 且关系甚笃

春日芳菲尽

春日到底是什么样子,村里迎来今年的初雪,千玺倚在他素日看诊的窗口,在脑海里一遍遍描摹着春日的轮廓。大约是有雨的,大约清晨醒来窗外有着一层薄雾,大约是色彩斑斓,反正是与眼前景色截然不同的样子。北风裹雪而来,千玺紧了紧身上的大氅,远远望去,万物皆白。这方世界里也只有院里那株腊梅还有点颜色,这寒冬的雪密密实实压得心上难过。这么多年,千玺生活着的这个村落像被神明遗忘的土地,世世代代都活在永无止境的冬日里。 


我看到春日的那时,大约死而无憾。


千玺阖上窗,走回他总是烧着碳的内室。然而,即使是万物死寂的冬日,仍旧有生命吵吵嚷嚷,疯狂滋长,炭盆中窜起火苗,院中那株红梅,千玺那渴求春日的心。 


千玺院里的那株梅花常年盛开,是极端正的红色,映着这茫茫雪色煞是好看。像千玺这样烦厌冬日景色的人,也不得不承认只有素裹的景致才衬得上他院里的红梅。村里的小儿也常来小院里围着梅花看看嬉笑打闹,来看诊的病人也常赞叹这梅花开得好。千玺喜欢热闹,也喜欢带来热闹的腊梅,也喜欢四季白雪里唯一的颜色。他尽心呵护这梅花,就像小心翼翼地呵护他渴望春天的梦。 


直到有一日,他的梅花在盛开后败了一地,而那少年就坐在一地的红色梅花朵里,像是用这漫天白雪细细雕琢出来,露出两颗虎牙,对他痴痴憨笑。


千玺愣住,那少年倒是欢脱地跑过来,伸手踮脚拂向他头发“你头上落了雪。”把雪拍下后,手却犹不满足,顺势摸了摸那把黑发。千玺将将回过神来,已被那不知名的少年捋了几次头发了。他平日里就喜读异志怪谈的,如今这少年没有怎么吓到他,不过那只作乱的手惹得他不快起来。千玺略退后一步,冷眼问到“你是什么人,平白无故怎么在我家院子。”大约是话里实在是有些逼问在,本来兴致冲冲的少年一下蔫了,虎牙也看不见了,不知怎么看着甚是委屈。千玺也觉得自己话重,那少年又一副可怜相,就也轻抚他的头,以示安慰。没想到少年很是受用,更是把头凑过去任由千玺摸来摸去,像是撒娇,又像村中的小狗大黄般,爱人与他亲昵。

 

“你还未告诉我名字和来这的缘由。”


他本是冷静持重的人,可惜手下触感太好,少年又十分纯真可爱,便低声似哄慰,也没撒手。“我没有名字的,盼着您给我取。”他一时被揉头揉的开心,又眯眼露出两颗虎牙,“我来报您的恩情,多谢您时时看顾我。我本不通灵性的红梅,若不是您,就枯死在院里啦。”说罢自觉透露太多,原本打算不讲缘故,悄悄地报恩。这几日还苦思冥想编了故事,打算将自己说成身世离奇,又命运坎坷的苦命少年郎,没想到自己竟然就这样三言两语地交代了。心里不免愤恨自己意志不强,强忍着把头从千玺掌心挪了出来。一时又怕被千玺误认为自己不喜欢与他亲昵,忙又把头硬塞回还未来得及收回的那掌下,只怯怯抬眼盯着千玺。 


千玺倒只是淡淡笑着,并不在意他动来动去,“原来如此,我并没有什么要你报的恩情。我一人久了,反而谢你陪我许多年。”说话间不自觉又揉了揉少年的头。


“我自然还会陪你许许多多日子的。”他是千玺看顾多年梅花结的精魅,于他而言千玺一言一行甚至心情都能感应。他双手环住眼前这个不知为何突然伤怀的人,也难过起来。 


他只知他落寞,却不知此时此刻他为何落寞。


他俩各怀心事,伤春悲秋了一会之后,千玺便安顿那少年住下。本来是想让他回原身那株红梅歇着,经不住少年软磨硬泡,撒娇卖乖。“修得人身不容易,我也想睡睡床榻!”嘴上这样说,心里只是盼着离他再近一分。


千玺只能在地上铺了层褥子,又将久不用的另一条棉被拿出来,用力拍了拍就躺了进去。“那就麻烦你把床头那盏油灯熄了,早些睡吧。”“可是你,我修得人身不容易,也,也想试试睡地的感觉!”本身已经闭眼的人无奈笑笑,“你想试的也太多了,今日先试睡床榻吧。”没听到回应,千玺睁眼看床上盘坐着的一脸担忧的少年,“我虽然惧冷,还没有到睡一晚地就病了的地步。不用这么担心。”突然,床头灯灭,窸窸窣窣的一阵,被窝里潮气一洗,香暖十分,耳后是少年低喃。


“修得人身不容易,只是想同你一处而已。”

 

屋外遥远处,早已千山暮雪。

 

第二日起的时候,已隐隐有雪光透过窗纸,千玺把人按在椅子上梳头。不过一晚,昨天还好好的头发如今全纠缠成一团,也不知道他怎么睡的。一缕缕给他理开,才算好一点,可惜底下这人时时抬头看他傻笑,只能再空出一手轻按着。

 

“昨天说的,取名字的事。”果然不动弹了,千玺一只手给他篦头,一只手拉着打结处,好不扯着他。“今早想着,就叫你小王吧。”少年一声不响,忽的扭头,满眼哀怨地看他。“怎么,不喜欢这名字嘛。”“那是村口小狗的名字,它叫大黄,我就叫小王。”小王,小王,说不上来的怪。

 

“你知道那条小狗叫大黄?”“之前你还逗过它呢。”头发都梳开了,千玺低下头,他家的小王还咕哝着大黄小王的。“不如你自己取一个吧。”托腮细想一下,似是认命一般,“小王就小王吧,你取的才好。”千玺被他逗得想笑,“小王确实不好,不如凭着天意给你选一个吧。”从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怪谈,翻了翻大约讲了个有功绩的将军被恶灵附身,净做怪事的故事。“我选两个数,分别是页数与字数,到时候便是你的名字了。”只要不是小王,他点头如捣蒜。

 

选了两数,这一页上是将军还未被附身,要战大捷的事。再寻字数,在“凯风自南”一句里。“真好,是凯,是温和的意思。很合你。”小凯,小凯,比小王好到不知哪里去。

 

“我从今以后就叫小凯了。”

 

窗外大雪飘摇,千玺看着自顾自笑的少年,忽觉周身温暖,似是凯风自南。


“小凯,今日还要识字。”冬去冬来,千玺见他成日无聊,便教他认字。教的时候发现他原还认识一些字,有时能看懂几句话。所以就教他感兴趣的字又或是读书给他让他挑些不熟的字。今日讲的恰巧是给他取名的那本书,“今日巧了,这书与你有缘。”勾的本想出去在雪地滚两圈的小妖怪,不自觉地安稳坐下了。“什么书与我有缘,我要看看。”“之前为你取名字的那本,还没有通读过。”千玺把书放在他面前,任凭他翻。不一会,他就找到自己名字那页,装模作样,“瞧,这几个字我都识得,凯风自南。”一脸快夸夸我的样子。千玺却自顾拿起笔圈了一个字问他,那字看着眼生,可又不想被考倒,“这字嘛,我识得,却不知道你识不识得。”千玺知道他耍赖皮,可也无意戳穿这个假模假样的小妖怪,“我自然认识,这字念春,是春天的春,小凯可知道春天是何模样?”


之前还未修成时,他便知道,千玺一向喜爱春天,他常常倚窗,读一些写春日的诗。所以即使他这株冬梅是不会在暖春盛开,他也爱屋及乌,喜欢起春天。“知道,春天是好模样,万紫千红总是春嘛,我听你念过。春天会有许多花开,天气也暖和。”他知道千玺喜欢春天,所以打算往死里夸。“那千玺认为春天是何样?”


久久没有听到他回答,抬头看时,他眼里明灭几回,终只有一句,“如梦似幻。”小凯不喜欢这样神态的千玺,他心里有一方旁人难以触及的天地,什么人都不许靠近。


那就算了,不刻意踩进去了,不如在外面滚个几圈。说到做到,一个人闷闷不乐去雪里滚去。千玺看着好笑,也不勉强他硬坐着,只自己一个人看起了话本。


原来那将军被恶灵附身,敌友不分,到处砍杀。杀到一半,大约是没了力气,被敌国的军师捡去,做了件无意识的人型杀器。说是这样说,他有时候还是能恢复些许意识的,不过他醒过来的时候全然不知自己做了什么,还一副壮志豪情。敌国的军师其实是个妖道,一心想要逆天,他座下还有个小徒弟,原身是个红狐的大妖,着了妖道的诡计,被收作徒弟后很是不服,眼下想要利用那个将军让他师傅尝尝苦头。


还没看完,外面一人兴冲冲地奔进来,嘴里大嚷,“千玺,千玺,我得了个好玩意。”喊完,把手里的新玩意摇的丁零当啷响。“村中小儿送你的?”千玺把那九连环拿过来,细细地看了一番,“你知道怎么解嘛?”小凯又拿了回来,学他的样子,看了看,“怎么要解,这不是听个响的吗?”九连环被抛来抛去,发出一声声哀嚎。

 

晚上的时候,小凯总算懂了这九连环怎么玩的,但还是忍不住敲个几下。千玺就坐在离他远的另一边,接着看那话本。上回看到狐妖徒弟想给他师傅下个绊子,就利用将军的良善,告诉他无意识时候做的恶事。果然,将军听后自身的魂魄与那恶灵厮杀得厉害,往往不听国师使唤。狐妖心愿达成,也不忍看到将军癫狂痛苦的样子,劝说他服从恶灵。没想到那将军只是笑笑,“我一向瞧不起认命之人,不知道便罢,现下知道了,我定要拼个你死我活。若不行,只能自裁于沙场。怎能容这污浊之物还存于世上!”那狐妖隐隐动容。再往后翻,已是血雨腥风,将军自裁。

 

小凯虽知会影响千玺看书,可还是忍不住抛了抛,那九连环发出清脆一声。他偷偷瞧了眼,千玺却在看着他愣神。千玺一向温柔内敛,做什么都淡淡的。而此刻,他那双眼里极富神采,似是从冰雪里淬出光芒。

 

若在此时此刻再问他,春天是何模样,应该是千玺现今眼里的模样。他低下头去假模假样地摆着九连环,神思昏沉,醉了酒般。连千玺什么时候睡去了都不知道,似乎他睡之前还揉过自己的头。

 

他睡在榻上,呼吸绵长,额发细碎在两边。小凯看着他双唇翕合,想着我只要轻轻地亲他,他肯定醒不来。这样想着想着,便俯身望着千玺许久,忽然想起他早前那如星灿般的眼睛,手忍不住就抖了。别慌,别慌,他告诫自己,又深呼一口气。像是拼尽全力,落下的却又不过轻如鸿毛的一吻。迅速坐起后,忍不住偷偷瞄了他好几眼,脸烫得不行。

 

原来,妖精也是会脸红的。

 

绣着云纹的袖口都被他扯的云散,定下心来已是好久,才发现墙上影影绰绰,连书桌上的灯都未熄灭。又轻手轻脚地去书桌处,把那九连环放好,实在是心情愉悦,他又去理千玺那端的话本笔墨。借着灯光,想把书都合上放好,恰巧看见话本上的批注。只是划了几道,他识字不多,却懂那话的意思。妖精以至诚之心求那将军回来,并散尽魂魄,命祭此愿。旁边批注的字,他再熟悉不过,愿梦一春,无憾此生。

 

原来,那惊艳的一眼,本就不是看向自己。他走回床边,千玺也未翻过身,如刚刚一般。然而短短一个转身,他们却已隔了山水万重。抑或是从一开始,他们便就在两端了,他知道千玺一举一动,或悲或喜,却不知道他真正的欲望,甚至以为自己可以占着他心的每一处。

 

才欢喜到极致,又骤然冷却到极致。

 

活了这么久,从未有过这样一刻,似灵窍全开,血液呼啸奔腾。可是他仍旧死死克制,趴在床边,轻轻吻了一下千玺的脸颊。但此刻千玺却醒了,睡眼朦胧,哑声问他,“怎么不睡?”但无人应答,定睛看时,他那只会憨憨傻傻眯眼笑的小凯,低着头,露出一个他这辈子难以忘怀的浅笑。

  

虽是在笑,可又无比悲凉。

 

屋外风雪刮得猛了,窗纸时膨时凹,在此时的寂静里,发出细细的摩擦声响。小凯自床边站起,他还是在笑,“你先睡吧,外面雪大,我去赏赏。”“胡闹,这么大雪,出去必然着凉。”“怎么会。”走到门边,他转头莞尔,“妖精怎么会病,也不会痛。”

 

那门原挡着风雪,如今一开,雪便簌簌地飞滚进来。他还呆呆伫在门口,由着白雪满头。千玺急忙下床拉他,他却已经赤脚站在屋外了。“回去千玺,回去睡一觉,睡一觉,这雪就停了。”


这还是他头一次在千玺面前使用妖力,他原幻想着第一次用妖力是要给他变朵小花,桃花,梨花都行。他若想看梅花,也简单,他就变回原身,开个一树。散魂这样的痛,轻柔的雪却像是刀刃凌迟。自己一定疼得神情扭曲,该偷偷地散魂,不教他看见。但他看见也好,好教他记得自己。


眼前是阴沉沉的天,苍茫白雪,他至诚的心愿,不过是希望千玺如愿以偿罢了。

 

许许多多的梅花绞在一起,又忽地散开,像泼洒的一碗鲜血。

 

千玺只觉得冷,四肢百骸都透出一股将死的冷意。他跌跌撞撞冲回屋里,点了碳,自从小凯来后,他们已经很少烧碳了。他把小凯的被子裹在身上,被面上绣着几支瘦梅,甚至还有残余的梅香。是小凯的味道,他紧紧抓住被角,炭盆中的火焰互相舔舐,他只觉得冷。从寂静的黑夜到新生的清晨,又日出,又日落,又重归寂静。千玺只是裹在被子里,于他,时间停停走走,已无关系。屋外,已是春意浓浓,芳菲皆盛。

 

不知多少年月去,这个曾经被神明遗忘的村庄,年年四季如春,温暖融融。东边角千玺大夫院里的红梅却再不能开了,不过春日百花,对枯去的那株红梅,旁人也不过惋惜几句。千玺呆坐在那梅树底下,忽觉春风来,身上仍旧一阵阵犯冷。脑海里似是模糊地显出一人影来,尔后又速速散去。

 

从此,万物枯老,芳菲皆尽。而他心心念念的春日,再不来。

 

对他,人生或许曾有过极致的欢愉,而更多是回味无休无止的辛酸,罢了。


评论(7)
热度(57)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© 脆脆鲨 | Powered by LOFTER